其中,北京地區五批次水產品被檢測出孔雀石綠:分別是位于北京市朝陽區中紡街5號的北京穆恩樓清真飲食有限責任公司,抽檢不合格樣本為鱖魚;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安慧里四區15號樓的北京萬龍洲飲食有限責任公司亞運村海鮮大酒樓,抽檢不合格樣本為鱖魚;位于北京市朝陽區王四營鄉王四營橋南盛華宏糧油批發市場農貿廳檔口4號的北京京輝順水產經營部的鱖魚,檢出孔雀石綠。
同樣的,位于北京市豐臺區萬豐路312號的北京金盞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鱖魚樣本中被檢出孔雀石綠;以及位于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6號院2號樓的北京天水怡閣餐飲有限公司,其經營的鱖魚也被檢出孔雀石綠。
國家食藥總局表示,鮮活水產品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禁用藥物的問題比較突出,涉及的水產品范圍也有所擴大,不僅包括正在集中整治的大菱鲆(多寶魚)、烏鱧(黑魚)、鱖魚,還涉及草魚、鱸魚、鯽魚、明蝦、基圍蝦等其他鮮活水產品。
針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責成相關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經營不合格水產品的經營單位進行立案調查、依法處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調查,追究刑事責任。